朝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辖区内两条规划路命名的请示》(长朝府〔2018〕119号)收悉。经研究,并依据《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区地名总体规划(2010—2020)》有关规定,同意你区2条街路的命名。
附件:朝阳区街路命名表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