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5号信访案件:土桥镇玉皇庙水库原垃圾场,该处垃圾场承包商把全镇的生活垃圾掩埋到玉皇庙水库原垃圾场的东边坑内,污染环境。
责任单位:榆树市土桥镇人民政府、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此件与第14批1538号案件重复。2021年9月18日,榆树市土桥镇人民政府会同榆树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举报玉皇庙原垃圾场曾暂存过生活垃圾情况属实,反映该处垃圾场承包商把全镇的生活垃圾掩埋到玉皇庙水库原垃圾场的东边坑内不属实,污染环境情况正在调查。
2021年9月18日,榆树市土桥镇人民政府会同榆树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核查,土桥镇玉皇庙水库原垃圾场东边坑是2020年附近村民建房取土产生,由于存在不安全因素,2021年6月,榆树市土桥镇十四户村委会采取撤方取土的方式对土坑进行了回填平整,现场未发现有生活垃圾。据调查,回填前土坑深约2米,直径约14米,回填土方约120立方米。调查人员现场组织挖掘机对群众反映的“土坑”回填区域,选取4个1-2米深度不同的点位进行挖掘核实,现场未闻到有异味,也未发现填埋土方中有掩埋的垃圾。榆树市土桥镇全镇采取 “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 生活垃收集转运模式,并非委托第三方运营模式,由各村保洁员用垃圾车每天将垃圾箱内的垃圾运至土桥镇垃圾转运站后,再由市环卫部门专用车辆统一运至垃圾处置场所。
榆树市土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9月21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回填坑区域地下水、土壤进行取样监测,2021年9月27日报出检测结果显示合格。榆树市土桥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各村生活垃圾清理处置的日常管理,举一反三,加大宣传力度,教育村民不随意倾倒垃圾,引导群众养成良好习惯;加强对村委会以及保洁队伍的监督考核,切实将生活垃圾清理整治责任落到实处。
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此案件已办结,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 月 18日至2021年11 月24日
受理部门: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51580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