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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X2JL202109100025(省内编号1788)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1-18 14:41 来源: 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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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受理编号X2JL202109100025(省内编号1788)现已办结,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1788号信访案件:榆树市公园,群众娱乐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举报人曾多次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举报人诉求彻底解决此问题。

  责任单位:榆树市公安局、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榆树市公园,群众娱乐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属实。

  2021年9月10日傍晚,榆树市公安局前往榆树市公园核实。经查,榆树市公园南侧紧邻港榆小区、亿晟蓝湾小区,东侧隔道约50米处为冰峰公寓小区,北侧隔道约40米处为卫生局小区、银苑小区,西侧隔道约40处为榆树市广播电视中心。每天从下午六点到九点之间确有群众在榆树市公园内使用音响器材播放音乐用于跳舞、做操。榆树市公园内共有5个点位存在群众跳舞、做操现象,五个点位主要位于榆树市公园东侧、北侧。现场检查时发现音响器材播放音乐声音挺大,群众反映榆树市公园娱乐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属实。

辖区华昌派出所和巡逻警察大队对公园巡查至今没有发现公园内有较大的噪音,通过与公园管理处联系由于疫情原因榆树市公园从2021年9月25日开始封闭,全天禁止在公园内聚集性活动, 至今还没有开放, 公园内没有较大的噪音。

  为形成常态化监管,我局继续部界公园辖区华昌派出所、巡逻警察大队加强对公园噪声污染日常巡逻防控工作,重点加强傍晚时段对公园过大音量播放音乐形成噪声污染情况的巡查和制止。对违反规定产生过大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环境且不听劝阻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视情节予以行政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视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常态化巡查、劝导、教育、惩处等多项措施及住建局、公园管理处等部门的配合下,坚决消除公园运动、娱乐、集会等活动过大音量使用音响器材,避免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形成干扰情况再次发生。

  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此案件已办结,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11  18 日至2021 1124

  受理部门: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51580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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